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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代表作

时间: 淑贤2 朱自清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朱自清是一位十分引人注目的作家。而这种关注一方面来自于作者艺术上刻苦扎实的努力和作品漂亮缜密的艺术特质,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他追求人格完善和纯洁精神的迷茫与困惑及其悖论。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朱自清散文代表作,希望大家喜欢。

  朱自清散文代表作一:论百读不厌

  前些日子参加了一个讨论会,讨论赵树理先生的《李有才板话》。座中一位青年提出了一件事实:他读了这本书觉得好,可是不想重读一遍。大家费了一些时候讨论这件事实。有人表示意见,说不想重读一遍,未必减少这本书的好,未必减少它的价值。但是时间匆促,大家没有达到明确的结论。一方面似乎大家也都没有重读过这本书,并且似乎从没有想到重读它。然而问题不但关于这一本书,而是关于一切文艺作品。为什么一些作品有人百读不厌,另一些却有人不想读第二遍呢?是作品的不同吗?是读的人不同吗?如果是作品不同,百读不厌是不是作品评价的一个标准呢?这些都值得我们思索一番。

  苏东坡有《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诗,开头两句是: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就出在这里。旧书指的是经典,所以要熟读深思。《三国志·魏志·王肃传·注》:

  人有从(董遇)学者,遇不肯教,而云必当先读百遍,言读书百遍而意自见。

  经典文字简短,意思深长,要多读,熟读,仔细玩味,才能了解和体会。所谓意自见,子自知,着重自然而然,这是不能着急的。这诗句原是安慰和勉励那考试失败的章惇秀才的话,劝他回家再去安心读书,说旧书不嫌多读,越读越玩味越有意思。固然经典值得百回读,但是这里着重的还在那读书的人。简化成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却就着重在读的书或作品了。这成语常跟另一成语爱不释手配合着,在读的时候爱不释手,读过了以后百读不厌。这是一种赞词和评语,传统上确乎是一个评价的标准。当然,百读只是重读多读屡读的意思,并不一定一遍接着一遍的读下去。

  经典给人知识,教给人怎样做人,其中有许多语言的、历史的、修养的课题,有许多注解,此外还有许多相关的考证,读上百遍,也未必能够处处贯通,教人多读是有道理的。但是后来所谓百读不厌,往往不指经典而指一些诗,一些文,以及一些小说;这些作品读起来津津有味,重读,屡读也不腻味,所以说不厌;不厌不但是不讨厌,并且是不厌倦。诗文和小说都是文艺作品,这里面也有一些语言和历史的课题,诗文也有些注解和考证;小说方面呢,却直到近代才有人注意这些课题,于是也有了种种考证。但是过去一般读者只注意诗文的注解,不大留心那些课题,对于小说更其如此。他们集中在本文的吟诵或浏览上。这些人吟诵诗文是为了欣赏,甚至于只为了消遣,浏览或阅读小说更只是为了消遣,他们要求的是趣味,是快感。这跟诵读经典不一样。诵读经典是为了知识,为了教训,得认真,严肃,正襟危坐的读,不像读诗文和小说可以马马虎虎的,随随便便的,在床上,在火车轮船上都成。这么着可还能够教人百读不厌,那些诗文和小说到底是靠了什么呢?

  在笔者看来,诗文主要是靠了声调,小说主要是靠了情节。过去一般读者大概都会吟诵,他们吟诵诗文,从那吟诵的声调或吟诵的音乐得到趣味或快感,意义的关系很少;只要懂得字面儿,全篇的意义弄不清楚也不要紧的。梁启超先生说过李义山的一些诗,虽然不懂得究竟是什么意思,可是读起来还是很有趣味(大意)。这种趣味大概一部分在那些字面儿的影象上,一部分就在那七言律诗的音乐上。字面儿的影象引起人们奇丽的感觉;这种影象所表示的往往是珍奇,华丽的景物,平常人不容易接触到的,所谓七宝楼台之类。民间文艺里常常见到的牙床等等,也正是这种作用。民间流行的小调以音乐为主,而不注重词句,欣赏也偏重在音乐上,跟吟诵诗文也正相同。感觉的享受似乎是直接的,本能的,即使是字面儿的影象所引起的感觉,也还多少有这种情形,至于小调和吟诵,更显然直接诉诸听觉,难怪容易唤起普遍的趣味和快感。至于意义的欣赏,得靠综合诸感觉的想象力,这个得有长期的教养才成。然而就像教养很深的梁启超先生,有时也还让感觉领着走,足见感觉的力量之大。

  小说的百读不厌,主要的是靠了故事或情节。人们在儿童时代就爱听故事,尤其爱奇怪的故事。成人也还是爱故事,不过那情节得复杂些。这些故事大概总是神仙、武侠、才子、佳人,经过种种悲欢离合,而以大团圆终场。悲欢离合总得不同寻常,那大团圆才足奇。小说本来起于民间,起于农民和小市民之间。在封建社会里,农民和小市民是受着重重压迫的,他们没有多少自由,却有做白日梦的自由。他们寄托他们的希望于超现实的神仙,神仙化的武侠,以及望之若神仙的上层社会的才子佳人;他们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会变成了这样的人物。这自然是不能实现的奇迹,可是能够给他们安慰、趣味和快感。他们要大团圆,正因为他们一辈子是难得大团圆的,奇情也正是常情啊。他们同情故事中的人物,设身处地的替古人担忧,这也因为事奇人奇的原故。过去的小说似乎始终没有完全移交到士大夫的手里。士大夫读小说,只是看闲书,就是作小说,也只是游戏文章,总而言之,消遣而已。他们得化装为小市民来欣赏,来写作;在他们看,小说奇于事实,只是一种玩艺儿,所以不能认真、严肃,只是消遣而已。

  封建社会渐渐垮了,五四时代出现了个人,出现了自我,同时成立了新文学。新文学提高了文学的地位;文学也给人知识,也教给人怎样做人,不是做别人的,而是做自己的人。可是这时候写作新文学和阅读新文学的,只是那变了质的下降的士和那变了质的上升的农民和小市民混合成的知识阶级,别的人是不愿来或不能来参加的。而新文学跟过去的诗文和小说不同之处,就在它是认真的负着使命。早期的反封建也罢,后来的反帝国主义也罢,写实的也罢,浪漫的和感伤的也罢,文学作品总是一本正经的在表现着并且批评着生活。这么着文学扬弃了消遣的气氛,回到了严肃--古代贵族的文学如《诗经》,倒本来是严肃的。这负着严肃的使命的文学,自然不再注重传奇,不再注重趣味和快感,读起来也得正襟危坐,跟读经典差不多,不能再那么马马虎虎,随随便便的。但是究竟是形象化的,诉诸情感的,跟经典以冰冷的抽象的理智的教训为主不同,又是现代的白话,没有那些语言的和历史的问题,所以还能够吸引许多读者自动去读。不过教人百读不厌甚至教人想去重读一遍的作用,的确是很少了。

  新诗或白话诗,和白话文,都脱离了那多多少少带着人工的、音乐的声调,而用着接近说话的声调。喜欢古诗、律诗和骈文、古文的失望了,他们尤其反对这不能吟诵的白话新诗;因为诗出于歌,一直不曾跟音乐完全分家,他们是不愿扬弃这个传统的。然而诗终于转到意义中心的阶段了。古代的音乐是一种说话,所谓乐语,后来的音乐独立发展,变成好听为主了。现在的诗既负上自觉的使命,它得说出人人心中所欲言而不能言的,自然就不注重音乐而注重意义了。--一方面音乐大概也在渐渐注重意义,回到说话罢?--字面儿的影象还是用得着,不过一般的看起来,影象本身,不论是鲜明的,朦胧的,可以独立的诉诸感觉的,是不够吸引人了;影象如果必需得用,就要配合全诗的各部分完成那中心的意义,说出那要说的话。在这动乱时代,人们着急要说话,因为要说的话实在太多。小说也不注重故事或情节了,它的使命比诗更见分明。它可以不靠描写,只靠对话,说出所要说的。这里面神仙、武侠、才子、佳人,都不大出现了,偶然出现,也得打扮成平常人;是的,这时候的小说的人物,主要的是些平常人了,这是平民世纪啊。至于文,长篇议论文发展了工具性,让人们更如意的也更精密的说出他们的话,但是这已经成为诉诸理性的了。诉诸情感的是那发展在后的小品散文,就是那标榜生活的艺术,抒写身边琐事的。这倒是回到趣味中心,企图着教人百读不厌的,确乎也风行过一时。然而时代太紧张了,不容许人们那么悠闲;大家嫌小品文近乎所谓软性,丢下了它去找那硬性的东西。

  文艺作品的读者变了质了,作品本身也变了质了,意义和使命压下了趣味,认识和行动压下了快感。这也许就是所谓硬的解释。硬性的作品得一本正经的读,自然就不容易让人爱不释手,百读不厌。于是百读不厌就不成其为评价的标准了,至少不成其为主要的标准了。但是文艺是欣赏的对象,它究竟是形象化的,诉诸情感的,怎么硬也不能硬到和论文或公式一样。诗虽然不必再讲那带几分机械性的声调,却不能不讲节奏,说话不也有轻重高低快慢吗?节奏合式,才能集中,才能够高度集中。文也有文的节奏,配合着意义使意义集中。小说是不注重故事或情节了,但也总得有些契机来表现生活和批评它;这些契机得费心思去选择和配合,才能够将那要说的话,要传达的意义,完整的说出来,传达出来。集中了的完整了的意义,才见出情感,才让人乐意接受,欣赏就是乐意接受的意思。能够这样让人欣赏的作品是好的,是否百读不厌,可以不论。在这种情形之下,笔者同意:《李有才板话》即使没有人想重读一遍,也不减少它的价值,它的好。

  但是在我们的现代文艺里,让人百读不厌的作品也有的。例如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茅盾先生的《幻灭》、《动摇》、《追求》三部曲,笔者都读过不止一回,想来读过不止一回的人该不少罢。在笔者本人,大概是《阿Q正传》里的幽默和三部曲里的几个女性吸引住了我。这几个作品的好已经定论,它们的意义和使命大家也都熟悉,这里说的只是它们让笔者百读不厌的因素。《阿Q正传》主要的作用不在幽默,那三部曲的主要作用也不在铸造几个女性,但是这些却可能产生让人百读不厌的趣味。这种趣味虽然不是必要的,却也可以增加作品的力量。不过这里的幽默决不是油滑的,无聊的,也决不是为幽默而幽默,而女性也决不就是色情,这个界限是得弄清楚的。抗战期中,文艺作品尤其是小说的读众大大的增加了。增加的多半是小市民的读者,他们要求消遣,要求趣味和快感。扩大了的读众,有着这样的要求也是很自然的。长篇小说的流行就是这个要求的反应,因为篇幅长,故事就长,情节就多,趣味也就丰富了。这可以促进长篇小说的发展,倒是很好的。可是有些作者却因为这样的要求,忘记了自己的边界,放纵到色情上,以及粗劣的笑料上,去吸引读众,这只是迎合低级趣味。而读者贪读这一类低级的软性的作品,也只是沉溺,说不上百读不厌。百读不厌究竟是个赞词或评语,虽然以趣味为主,总要是纯正的趣味才说得上的。

  1947年10月10日作。

  朱自清散文代表作二:说话

  谁能不说话,除了哑子?有人这个时候说,那个时候不说。有人这个地方说,那个地方不说。有人跟这些人说,不跟那些人说。有人多说,有人少说。有人爱说,有人不爱说。哑子虽然不说,却也有那伊伊呀呀的声音,指指点点的手势。

  说话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天天说话,不见得就会说话;许多人说了一辈子话,没有说好过几句话。所谓辩士的舌锋、三寸不烂之舌等赞词,正是物稀为贵的证据;文人们讲究吐属,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并不想做辩士,说客,文人,但是人生不外言动,除了动就只有言,所谓人情世故,一半儿是在说话里。古文《尚书》里说,唯口,出好兴戎,一句话的影响有时是你料不到的,历史和小说上有的是例子。

  说话即使不比作文难,也决不比作文容易。有些人会说话不会作文,但也有些人会作文不会说话。说话像行云流水,不能够一个字一个字推敲,因而不免有疏漏散漫的地方,不如作文的谨严。但那些行云流水般的自然,却决非一般文章所及。--文章有能到这样境界的,简直当以说话论,不再是文章了。但是这是怎样一个不易到的境界!我们的文章,哲学里虽有用笔如舌一个标准,古今有几个人真能用笔如舌呢?不过文章不甚自然,还可成为功力一派,说话是不行的;说话若也有功力派,你想,那怕真够瞧的!

  说话到底有多少种,我说不上。约略分别:向大家演说,讲解,乃至说书等是一种,会议是一种,公私谈判是一种,法庭受审是一种,向新闻记者谈话是一种;--这些可称为正式的。朋友们的闲谈也是一种,可称为非正式的。正式的并不一定全要拉长了面孔,但是拉长了的时候多。这种话都是成片断的,有时竟是先期预备好的。只有闲谈,可以上下古今,来一个杂拌儿;说是杂拌儿,自然零零碎碎,成片段的是例外。闲谈说不上预备,满是将话搭话,随机应变。说预备好了再去闲谈,那岂不是个大笑话?这种种说话,大约都有一些公式,就是闲谈也有--天气常是闲谈的发端,就是一例。但是公式是死的,不够用的,神而明之还在乎人。会说的教你眉飞色舞,不会说的教你昏头搭脑,即使是同一个意思,甚至同一句话。

  中国人很早就讲究说话。《左传》,《国策》,《世说》是我们的三部说话的经典。一是外交辞令,一是纵横家言,一是清谈。你看他们的话多么婉转如意,句句字字打进人心坎里。还有一部《红楼梦》,里面的对话也极轻松,漂亮。此外汉代贾君房号为语妙天下,可惜留给我们的只有这一句赞词;明代柳敬亭的说书极有大名,可惜我们也无从领略。近年来的新文学,将白话文欧化,从外国文中借用了许多活泼的,精细的表现,同时暗示我们将旧来有些表现重新咬嚼一番。这却给我们的语言一种新风味,新力量。加以这些年说话的艰难,使一般报纸都变乖巧了,他们知道用侧面的,反面的,夹缝里的表现了。这对于读者是一种不容避免的好训练;他们渐渐敏感起来了,只有敏感的人,才能体会那微妙的咬嚼的味儿。这时期说话的艺术确有了相当的进步。论说话艺术的文字,从前著名的似乎只有韩非的《说难》,那是一篇剖析入微的文字。现在我们却已有了不少的精警之作,鲁迅先生的《立论》就是的。这可以证明我所说的相当的进步了。

  中国人对于说话的态度,最高的是忘言,但如禅宗教人将嘴挂在墙上,也还是免不了说话。其次是慎言,寡言,讷于言。这三样又有分别:慎言是小心说话,小心说话自然就少说话,少说话少出错儿。寡言是说话少,是一种深沉或贞静的性格或品德。讷于言是说不出话,是一种浑厚诚实的性格或品德。这两种多半是生成的。第三是修辞或辞令。至诚的君子,人格的力量照彻一切的阴暗,用不着多说话,说话也无须乎修饰。只知讲究修饰,嘴边天花乱坠,腹中矛戟森然,那是所谓小人;他太会修饰了,倒教人不信了。他的戏法总有让人揭穿的一日。我们是介在两者之间的平凡的人,没有那伟大的魄力,可也不至于忘掉自己。只是不能无视世故人情,我们看时候,看地方,看人,在礼貌与趣味两个条件之下,修饰我们的说话。这儿没有力,只有机智;真正的力不是修饰所可得的。我们所能希望的只是:说得少,说得好。

  朱自清散文代表作三:如面谈

  朋友送来一匣信笺,笺上刻着两位古装的人,相对拱揖,一旁题了如面谈三个大字。是明代钟惺的尺牍选第一次题这三个字,这三个字恰说出了写信的用处。信原是写给你或 你们几个人看的;原是我对你或你们几个人的私人谈话,不过是笔谈罢了。对谈的人虽然亲疏不等,可是谈话总不能像是演说的样子,教听话的受不了。写信也不能像作论的样子,教看信的受不了,总得让看信的觉着信里的话是给自己说的才成。这在乎各等各样的口气。口气合式,才能够如面谈。但是写信究竟不是面谈;不但不像面谈时可以运用声调表情姿态等等,并且老是自己的独白,没有穿插和掩映的方便,也比面谈难。写信要如面谈,比面谈需要更多的心思和技巧,并不是一下笔就能做到的。

  可是在一种语言里,这种心思和技巧,经过多少代多少人的运用,渐渐的程式化。只要熟习了那些个程式,应用起来,如面谈倒也不见得怎样难。我们的文言信,就是久经程式化了的,写信的人利用那些程式,可以很省力的写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谈的信。若教他们写白话,倒不容易写成这样像信的信。《两般秋雨随笔》记着一个人给一个妇人写家信,那妇人要照她说的写,那人周章了半天,终归搁笔。他没法将她说的那些话写成一封像信的信。文言信是有样子的,白话信压根儿没有样子;那人也许觉得白话压根儿就不能用来写信。同样心理,测字先生代那些不识字的写信,也并不用白话;他们宁可用那些不通的文言,如来信无别之类。我们现在自然相信白话可以用来写信,而且有时也实行写白话信。但是常写白话文的人,似乎除了胡适之先生外,写给朋友的信,还是用文言的时候多,这只要翻翻现代书简一类书就会相信的。原因只是一个懒字。文言信有现成的程式,白话信得句句斟酌,好像作文一般,太费劲,谁老有那么大工夫?文言至今还能苟偷懒,慢慢找出些白话应用文的程式,文言就真死了。

  林语堂先生在《论语录体之用》(《论语》二十六期)里说过:

  一人修书,不曰示悉,而曰你的芳函接到了,不曰至感歉甚,而曰很感谢你非常惭愧,便是噜哩噜苏,文章不经济。

  示悉,至感,歉甚,都是文言信的程式,用来确是很经济,很省力的。但是林先生所举的三句噜哩噜苏的白话,恐怕只是那三句文言的直译,未必是实在的例子。我们可以说来信收到了,感谢,对不起,对不起得很,用不着绕弯儿从文言直译。--若真有这样绕弯儿的,那一定是新式的测字先生!这几句白话似乎也是很现成,很经济的。字数比那几句相当的文言多些,但是一种文体有一种经济的标准,白话的字句组织与文言不同,它们其实是两种语言,繁简当以各自的组织为依据,不当相提并论。白话文固然不必全合乎口语,白话信却总该是越能合乎口语,才越能如面谈。这几个句子正是我们口头常用的,至少是可以上口的,用来写白话信,我想是合式的。

  麻烦点儿的是敬启者,专此,敬请大安,这一套头尾。这是一封信的架子;有了它才像一封信,没有它就不像一封信。敬启者如同我们向一个人谈话,开口时用的我对你说那句子,专此敬请大安相当于谈话结束时用的没有什么啦,再见那句子。但是面谈不一定用这一套儿,往往只要一转脸向着那人,就代替了那第一句话,一点头就代替了那第二句话。这是写信究竟不如面谈的地方。现在写白话信,常是开门见山,没有相当于敬启者的套头。但是结尾却还是装上的多,可也只用此祝健康!祝你进步!祝好!一类,像专此敬请大安那样分截的形式是不见了。敬启者的渊源是很悠久的,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开头一句是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少卿足下,再拜言就是后世的敬启者。少卿足下在再拜言之下,和现行的格式将称呼在敬启者前面不一样。既用称呼开头,敬启者原不妨省去;现在还因循的写着,只是遗形物罢了。写白话信的人不理会这个,也是自然而然的。专此敬请大安下面还有称呼作全信的真结尾,也可算是遗形物,也不妨省去。但那套头差不多全剩了形式,这套尾多少还有一些意义,白话信里保存着它,不是没有理由的。

  在文言信里,这一套儿有许多变化,表示写信人和受信人的身份。如给父母去信,就须用敬禀者,谨此,敬请福安,给前辈去信,就须用敬肃者,敬请道安,给后辈去信,就须用启者,专泐,顺问近佳之类,用错了是会让人耻笑的--尊长甚至于还会生气。白话信的结尾,虽然还没讲究到这些,但也有许多变化;那些变化却只是修辞的变化,并不表明身份。因为是修辞的变化,所以不妨掉掉笔头,来点新鲜花样,引起看信人的趣味,不过总也得和看信人自身有些关切才成。如敬祝抗战胜利,虽然人同此心,但是如面谈的私人的信里,究竟嫌肤廓些。又如谨致民族解放的敬礼,除非写信人和受信人的双方或一方是革命同志,就不免不亲切的毛病。这都有些像演说或作论的调子。修辞的变化,文言的结尾里也有。如此颂文祺,敬请春安,敬颂日祉,恭请痊安,等等,一时数不尽,这里所举的除此颂文祺是通用的简式外,别的都是应时应景的式子,不能乱用。写白话信的人既然不愿扔掉结尾,似乎就该试试多造些表示身份以及应时应景的式子。只要下笔时略略用些心,这是并不难的。

  最麻烦的要数称呼了。称呼对于口气的关系最是直截的,一下笔就见出,拐不了弯儿。谈话时用称呼的时候少些,闹了错儿,还可以马虎一些。写信不能像谈话那样面对面的,用称呼就得多些;闹了错儿,白纸上见黑字,简直没个躲闪的地方。文言信里称呼的等级很繁多,再加上称呼底下带着的敬语,真是数不尽。开头的称呼,就是受信人的称呼,有时还需要重叠,如父母亲大人,仁兄大人,先生大人等。现在仁兄大人等是少用了,却换了学长我兄之类;至于父母亲加上大人,依然是很普遍的。开头的称呼底下带着的敬语,有的似乎原是些位置词,如膝下,足下;这表示自己的信不敢直率的就递给受信人,只放在他或他们的膝下,足下,让他或他们得闲再看。有的原指伺候的人,如阁下,执事;这表示只敢将信递给阁下的公差,或执事的人,让他们觑空儿转呈受信人看。可是用久了,用熟了,谁也不去注意那些意义,只当作敬语用罢了。但是这些敬语表示不同的身份,用的人是明白的。这些敬语还有一个紧要的用处。在信文里称呼受信人有时只用足下,阁下,执事就成;这些缩短了,替代了开头的那些繁琐的词儿。--信文里并有专用的简短的称呼,像台端便是的。另有些敬语,却真的只是敬语,如大鉴,台鉴,钧鉴,勋鉴,道鉴等,有道也是的。还有些只算附加语,不能算敬语,像如面,如晤,如握,以及览,阅,见字,知悉等,大概用于亲近的人或晚辈。

  结尾的称呼,就是写信人的自称,跟带着的敬语,现在还通用的,却没有这样繁杂。弟用得最多,小弟,愚弟只偶然看见。光头的名字,用的也最多,晚,后学,职也只偶然看见。其余还有儿,侄等:世侄也用得着,愚侄却少--这年头自称愚的究竟少了。敬语是旧的顿首和新的鞠躬最常见;谨启太质朴,再拜太古老,免冠虽然新,却又不今不古的,这些都少用。对尊长通用谨上,谨肃,谨禀--叩禀,跪禀有些稀罕了似的;对晚辈通用泐,字等,或光用名字。

  白话里用主词句子多些,用来写信,需要称呼的地方自然也多些。但是白话信的称呼似乎最难。文言信用的那些,大部分已经成了遗形物,用起来即使不至于觉得封建气,即使不至于觉得满是虚情假意,但是不亲切是真的。要亲切,自然得向面谈里去找。可是我们口头上的称呼,还在演变之中,凝成定型的绝无仅有,难的便是这个。我们现在口头上通用于一般人的称呼,似乎只有先生。而这个先生又不像密斯忒、麦歇那样真可以通用于一般人。譬如英国大学里教师点名,总称密斯忒某某,中国若照样在点名时称某某先生,大家就觉得客气得过火点儿。先生之外,白话信里最常用的还有兄,口头上却也不大听见。这是从文言信里借来称呼比先生亲近些的人的。按说十分亲近的人,直写他的名号,原也未尝不可,难的是那些疏不到先生,又亲不到直呼名号的。所以兄是不可少的词儿--将来久假不归,也未可知。

  更难的是称呼女人,刘半农先生曾主张将密斯改称姑娘,却只成为一时的谈柄;我们口头上似乎就没有一个真通用的称呼女人的词儿。固然,我们常说某小姐,某太太,但写起信来,麻烦就来了。开头可以很自然的写下某小姐,某太太,信文里再称呼却就绕手;还带姓儿,似乎不像信,不带姓儿,又像丫头老妈子们说话。只有我们口头上偶而一用的女士,倒可以不带姓儿,但是又有人嫌疑它生刺刺的。我想还是女士大方些,大家多用用就熟了。要不,不分男女都用先生也成,口头上已经有这么称呼的--不过显得太单调罢了。至于写白话信的人称呼自己,用弟的似乎也不少,不然就是用名字。弟自然是从文言信里借来的,虽然口头上自称兄弟的也有。光用名字,有时候嫌不大客气,这弟字也是不可少的,但女人给普通男子写信,怕只能光用名字,称弟既不男不女的,称妹显然又太亲近了,--正如开头称兄一样。男人写给普通女子的信,不用说,也只能光用名字。白话信的称呼却都不带敬语,只自称下有时装上鞠躬,谨启,谨上,也都是借来的,可还是懒得装上的多。这不带敬语,却是欧化。那些敬语现在看来原够腻味的,一笔勾销,倒也利落,干净。

  五四运动后,有一段儿还很流行称呼的欧化。写白话信的人开头用亲爱的某某先生或亲爱的某某,结尾用你的朋友某某或你的真挚的朋友某某,是常见的,近年来似乎不大有了,即使在青年人的信里。这一套大约是从英文信里抄袭来的。可是在英文里,口头的亲爱的和信上的亲爱的,亲爱的程度迥不一样。口头的得真亲爱的才用得上,人家并不轻易使唤这个词儿;信上的不论你是谁,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得来那么一个亲爱的--用惯了,用滥了,完全成了个形式的敬语,像我们文言信里的仁兄似的。我们用仁兄,不管他仁不仁;他们用亲爱的,也不管他亲爱的不亲爱的。可是写成我们的文字,亲爱的就是不折不扣的亲爱的--在我们的语言里,亲爱真是亲爱,一向是不折不扣的--,因此看上去老有些碍眼,老觉着过火点儿;甚至还肉麻呢。再说你的朋友和你的真挚的朋友。有人曾说我的朋友是标榜,那是用在公开的论文里的。我们虽然只谈不公开的信,虽然普通用朋友这词儿,并不能表示客气,也不能表示亲密,可是加上你的,大书特书,怕也免不了标榜气。至于真挚的,也是从英文里搬来的。毛病正和亲爱的一样。--当然,要是给真亲爱的人写信,怎么写也成,上面用我的心肝,下面用你的宠爱的叭儿狗,都无不可,不过本文是就一般程式而论,只能以大方为主罢了。

  白话信还有领格难。文言信里差不多是看不见领格的,领格表现在特种敬语里。如令尊,嫂夫人,潭府,惠书,手教,示,大著,鼎力,尊裁,家严,内人,舍下,拙著,绵薄,鄙见等等,比起别种程式,更其是数不尽。有些口头上有,大部分却是写信写出来的。这些足以避免称呼的重复,并增加客气。文言信除了写给子侄,是不能用尔,汝,吾,我等词的,若没有这些敬语,遇到领格,势非一再称呼不可;虽然信文里的称呼简短,可是究竟嫌累赘些。这些敬语口头上还用着的,白话信里自然还可以用,如令尊,大著,家严,内人,舍下,拙著等,但是这种非常之少。白话信里的领格,事实上还靠重复称呼,要不就直用你我字样。称呼的重复免不了累赘,你我相称,对于生疏些的人,也不合式。这里我想起了您字。国语的您可用于尊长,是个很方便的敬词--本来是复数,现在却只用作单数。放在信里,作主词也好,作领格也好,既可以减少那累赘的毛病,也不至于显得太托熟似的。

  写信的种种程式,作用只在将种种不同的口气标准化,只在将面谈时的一些声调表情姿态等等标准化。熟悉了这些程式,无需句斟字酌,在口气上就有了一半的把握,就不难很省力的写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谈的信。写信究竟不是面谈,所以得这样办;那些程式有的并不出于面谈,而是写信写出来的,也就是为此。各色各样的程式,不是耍笔头,不是掉枪花,都是实际需要逼出来的。文言信里还不免残存着一些不切用的遗物,白话信却只嫌程式不够用,所以我们不能偷懒,得斟酌情势,多试一些,多造一些。一番番自觉的努力,相信可以使白话信的程式化完成得更快些。

  但是程式在口气的传达上至多只能帮一半忙,那一半还得看怎么写信文儿。这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没什么可说的。不过这里可以借一个例子来表示同一事件可以有怎样不同的口气。胡适之先生说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裁缝,花了许多钱送他儿子去念书。一天,他儿子来了一封信。他自己不认识字,他的邻居一个杀猪的倒识字,不过识的字很少。他把信拿去叫杀猪的看。杀猪的说信里是这样的话,爸爸!赶快给我拿钱来!我没有钱了,快给我钱!裁缝说,信里是这样的说吗!好!

  我让他从中学到大学念了这些年书,念得一点礼貌都没有了!说着就难过起来。正在这时候,来了一个牧师,就问他为什么难过。他把原因一说,牧师说,拿信来,我看看。就接过信来,戴上眼镜,读道,父亲老大人,我现在穷得不得了了,请你寄给我一点钱罢!寄给我半镑钱就够了,谢谢你。裁缝高兴了,就寄两镑钱给他儿子。(《中国禅学的发展史》讲演词,王石子记,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北平晨报》)

  有人说,日记和书信里,最能见出人的性情来,因为日记只给自己看,信只给一个或几个朋友看,写来都不做作。不做作可不是信笔所之。日记真不准备给人看,也许还可以信笔所之一下;信究竟是给人看的,虽然不能像演说和作论,可也不能只顾自己痛快,真的信笔写下去。如面谈不是胡帝胡天的,总得有一点礼貌,也就是一份客气。客气要大方,恰到好处,才是味儿,如面谈是需要火候的。

  1940年1月29日-2月1日作。

  
看过“朱自清散文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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