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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散文精选作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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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散文精选作品篇1:我为什么要写《红高粱家族》

  《红高粱家族》是我创作的九部长篇中的一部,但它绝对是我的最有影响力的作品,因为迄今为止,很多人在提到莫言的时候,往往代之以“《红高粱家族》的作者”。这部小说的第一部《红高粱》完成于1984年的冬天,当时我还在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学习。最初的灵感产生带有一些偶然性。那是在一次文学创作讨论会上,一些老作家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有二十八年都是在战争中度过的。老一辈作家亲身经历过战争,拥有很多的素材,但他们已经没有精力创作了,因为他们最好的青春年华耽搁在“__”当中;而年轻一代有精力却没有亲身体验,那么他们该怎样通过文学来更好地反映战争反映历史呢?

  当时我就站起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弥补这个缺陷。没有听过放枪放炮但我听过放鞭炮;没有见过杀人但我见过杀猪甚至亲手杀过鸡;没有亲手跟鬼子拼过刺刀但我在电影上见过。因为小说家的创作不是要复制历史,那是历史学家的任务。小说家写战争——人类历史进程中这一愚昧现象,他所要表现的是战争对人的灵魂扭曲或者人性在战争中的变异。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便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也可以写战争。”

  我发言以后,当场就有人嗤之以鼻。事后更有人说我狂妄无知,说我是“小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说我是碟子里扎猛子不知道深浅。在我的创作生涯中,有好几次我都把自己逼到悬崖上。为了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我必须马上动笔,写一部战争小说。但在落笔之前,很是费了一番斟酌。我发现“__”前大量的小说实际上都是写战争的,但当时的小说追求的是再现战争过程。一部小说,常常是从战前动员开始写到战役的胜利,作者注重的是战争过程,而且衡量小说成功与否的标准通常是是否逼真地再现了战争的过程。新一代的作家如果再这样写绝对写不过经历过战争的老作家,即便写得与老作家同样好也没有意义。我认为,战争无非是作家写作时借用的一个环境,利用这个环境来表现人在特定条件下感情所发生的变化。譬如前苏联的著名电影《第四十一》,写了一个苦大仇深的红军女战士,在亲手击毙了四十个白匪军之后,担任了一次押送俘虏的任务。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部队被打散,她与一个英俊漂亮、很有艺术修养的白匪军官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天长日久,两个人产生了感情,开始同居,各自都把自己的阶级身份忘记了。突然有一天,来了一条白匪的大船,那个白匪军官向着大船扑去,红军女战士的阶级性也突然苏醒了,操起步枪,将白匪军官、也是她的情人,打死在海滩上。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作家营造了这样一个环境,把人物放进去进行试验。这就是所谓的“人类灵魂实验室”。这样的观念、这样的写法今天看来比较合乎文学创作规律,但在80年代初期,在经历了长期左的思想禁锢后,还是被很多人质疑和不能接受的。

  有了这样一个出发点,我开始着手构思,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家乡。我小时候,气候也和现在不同,经常下雨,每到夏秋,洪水泛滥,种矮秆庄稼会淹死,只能种高粱,因为高粱的秆很高。那时人口稀少,土地宽广,每到秋天,一出村庄就是一眼望不到边缘的高粱地。在“我爷爷”和“我奶奶”那个时代,雨水更大,人口更少,高粱更多,许多高粱秆冬天也不收割,为绿林好汉们提供了屏障。于是我决定把高粱地作为舞台,把抗日的故事和爱情的故事放到这里上演。后来很多评论家认为,在我的小说里,红高粱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植物,而是具有了某种象征意义,象征了民族精神。确定了这个框架后,我只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完成了这部在新时期文坛产生过影响的作品的初稿。

  《红高粱》源自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我所住的村庄的邻村。先是游击队在胶莱河桥头上打了一场伏击战,消灭了日本鬼子一个小队,烧毁了一辆军车,这在当时可是了不起的胜利。过了几天,日本鬼子大队人马回来报复,游击队早就逃得没有踪影,鬼子就把那个村庄的老百姓杀了一百多口,村子里的房屋全部烧毁。

  《红高粱》塑造了“我奶奶”这个丰满鲜活的女性形象,并造就了电影《红高粱》中的扮演者巩俐。但我在现实中并不了解女性,我描写的是自己想象中的女性。在30年代农村的现实生活中,像我小说里所描写的女性可能很少,“我奶奶”也是个幻想中的人物。我小说中的女性与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女性是有区别的,虽然她们吃苦耐劳的品格是一致的,但那种浪漫精神是独特的。

  我一向认为,好的作家必须具有独创性,好的小说当然也要有独创性。《红高粱》这部作品之所以引起轰动,其原因就在于它有那么一点独创性。将近二十年过去后,我对《红高粱》仍然比较满意的地方是小说的叙述视角,过去的小说里有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而《红高粱》一开头就是“我奶奶”、“我爷爷”,既是第一人称视角又是全知的视角。写到“我”的时候是第一人称,一写到“我奶奶”,就站到了“我奶奶”的角度,她的内心世界可以很直接地表达出来,叙述起来非常方便。这就比简单的第一人称视角要丰富得多开阔得多,这在当时也许是一个创新。

  我为什么要写《红高粱家族》(2)

  有人认为我创作《红高粱家族》系列作品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这是想当然的猜测。因为马尔克斯的作品《百年孤独》的汉译本1985年春天我才看到,而《红高粱》完成于1984年的冬天,我在写到《红高粱家族》的第三部《狗道》时读到了这部了不起的书。不过,我感到很遗憾——为什么早没有想到用这样的方式来创作呢?假如在动笔之前看到了马尔克斯的作品,估计《红高粱家族》很可能是另外的样子。

  我认为,像我这种年纪的作家毫无疑问都受到了西方文学的影响,因为在80年代以前中国是封闭的,西方文学发生了哪些变化,有哪些作家出现,出现了哪些了不起的作品我们是不知道的。改革开放以后大量的西方文学被翻译进来,我们有一个两三年的疯狂阅读时期,这种影响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从而不知不觉地就把某个作家的创作方式转移到自己的作品中来了。

  为什么这样一部写历史写战争的小说引起了这么大的反响,我认为这部作品恰好表达了当时中国人一种共同的心态,在长时期的个人自由受到压抑之后,《红高粱》张扬了个性解放的精神——敢说、敢想、敢做。但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创作的社会意义,也没有想到老百姓会需要这样一种东西。如果现在写一篇《红高粱》,哪怕你写得再“野”几倍,也不会有什么反响。现在的读者,还有什么没有读过?所以,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一样,每部作品也都有自己的命运。

  莫言散文精选作品篇2:第一次去青岛

  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什么栈桥啦,鲁迅公园啦,海水浴场啦,动物园啦,水族馆啦……什么油焖大虾啦,红烧里脊啦,雪白的馒头随便吃啦……通过她眉飞色舞、绘声绘色的描述,尽管我没去过青岛,但已经对青岛的风景和饮食很熟悉了,闭上眼睛,那些风景仿佛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方兰花除了说青岛的风景和饮食,还说青岛人的“流氓”。她说——起初是压低了嗓门,轻悄悄地:“那些青岛人,真是流氓成性……”然后就突然地抬高了嗓门,仿佛要让全世界都听到似的喊,“他们大白天就在前海崖上吧唧吧唧地亲啊……”这样的事情比风景和饮食更能引起我们这些小青年的兴趣,所以在方兰花的腚后总是追随着一帮子小青年,哼哼唧唧地央告着:“嫂子,嫂子,再说说那些事吧……再说说嘛……”她低头看看我们,说:“瞧瞧,都像磅一样了,还敢说给你们听?”

  生产队里有一个早些年去青岛贩卖过虾酱和鹦鹉的人,姓张名生,左眼里有颗宝石花,歪脖子,有点历史问题,整日闷着不吭气。看方兰花昂扬,气不忿儿,终于憋不住,说:“方兰花,你天天吹青岛,但你是坐着你男人的小吉普去的,你坐过火车去青岛吗?你知道从高密坐火车去青岛要经过哪些车站吗?”方兰花直着眼答不上来。于是张生就得意地歪着脑袋,如数家珍地把从高密到青岛的站名一一地报了出来。他坐的肯定是慢车,因为站名达几十个之多。我现在只记得出了高密是姚哥庄,过了姚哥庄是芝兰庄,过了芝兰庄是胶西,过了胶西是胶县,过了胶县是兰村,然后是城阳、四方什么的,最后一站是老站。但在当时,我也像那张生一样,可以把从青岛到高密沿途经过的车站,一个磕巴都不打地背下来,而且也像张生那样,可以倒背如流。所以,在我真正去青岛之前,我已经在想象中多少次坐着火车,按照张生报告的站名,一站一站地到了青岛,然后按照方兰花描画出来的观光路线,把青岛的好山好水逛了无数遍,而且也梦想着吃了无数的山珍海味。梦想着坐火车、逛风景是美好的,但梦想着吃好东西是不美好的,是很难过的。嘴里全是口水,肚子咕噜噜地叫唤。梦想着看看那些风流人物在海边上恋爱也是不美好的。

  等到1973年春节过后,我背着二十斤绿豆,二十斤花生米,二十斤年糕,送我大哥和他的儿子去青岛坐船返回上海时,感觉到不是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仿佛是踏上了回故乡之路。但一到青岛我就彻底地迷失了方向。从我舅舅家那两间坐落在广州路口、紧靠着一家木材厂的低矮破旧的小板房里钻出来上了一次厕所,竟然就找不到了回去的道路。我在那一堆堆的板材和一垛垛的原木之间转来转去,从中午一直转到黄昏,几次绝望地想哭,汗水把棉袄都溻透了。终于,我在木头垛后听到了大哥说话的声音,一转弯,发现舅舅的家门就在眼前。

  等我回到了家乡,在劳动的间隙里,乡亲们问起我对青岛的印象时,我感慨万端地说:“青岛的木头真多啊,青岛人大都住在木头堆里。”

  莫言散文精选作品篇3:医者,以医为生也

  或许你认为,医生,顾名思义就是一生行医,以救死扶伤、拯救生命为奋斗目标,以崇高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动力,为医疗事业奉献一切,奋斗一生。的确,做为一个行医者,必须具有这些品质,可是你去看看当今的一些医者,他们有些是已经没有良知,没有医德了。

  从中国的古代看,行医者确实是尽心尽职的。如春秋时期的扁鹊,他看见蔡恒公气色不好,曾三度进行劝诫,可蔡恒公不听,说他喜欢医治不病的人的为功德。可是不久后恒公就死了,做为一个臣子,他做到了应做的事,只是蔡恒公没有领他的情而已,这就是他的医德了。如此行医者,还有很多,如东汉的神医华佗,唐代的药王孙思邈等,皆以医德医品而名。

  当今中国的医界以是一团糟了,可能是权利社会、金钱社会和关系社会的影响吧!医院本应是一块“净土”,可是现在却变得浑浊不堪了,许多医生正如蔡恒公所说的,喜欢医治没有病的人为自己的功劳。如果你不信,那再看下去吧。

  听说在xxx医院,有一对从农村来看病的夫妻,本来他们只是患了点小感冒,几块钱的药就好了的(甚至不吃药也应该会好的吧),可是医生却严厉的说是什么急症,得马上治理,如不治理就会有什么危险。对于一些农村人来说他们什么也不懂得,听医生说严重也只得听从,他们也没有什么办法。一个农村家庭,要住院观察好多天,要面对多么昂贵的药材,要吃要喝,那么多的费用他们能承担得起吗,那样做给他们带来的是多大的压力啊。可那些医生就过意得去吗?他们的医德医品哪儿去了?他们还有良知吗?

  还有xxx城里来了个流浪汉,躺在公园的木椅上,人们发现他发高烧快不行了,就把他送到医院。送到医院后就没有人管他了,医院见在他身上捞不到好处,治疗将会损失好大的一笔钱,干脆就不治了,半夜找人把他拉到郊区扔了,那流浪汉自然而然就在郊区受冷、挨饿、病死了。朋友,你敢站出来说这些医生这些医院还有人性吗?他们的良知还在吗?

  现在的社会,虽然国家大力开展各种利民惠民政策,解决了一些人们“看病难”的问题,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差距,有不少人还没有能够看上病。许多医生对于病人也并不是一视同仁的,而是有钱者认认真真医之,没有钱的看你难受,想舒服没有门儿,真是当官者有钱者可请家庭医生,农民者没钱者休想看病。在好些医院,医生虽不敢明目张胆的收红包,但在私底下他会提醒你要守潜(钱)规则的,如不守规则,你就别想在这里好受了,所以啊,当今的好多医者,是摧残穷人的刽子手,也是窃取富人的资本家。

  现在的好多医生,钱和权利才是他们奋斗的动力,那些东西在他们看来比人们的生命还要重要,他们已经不知道了重视生命的意义,拯救生命的本质了。或许他们已经类似于葛朗台了,再或许他们就像康大叔那样看钱了,他们的人生没有了世界,没有了价值。就是因为如此,这片清静之地变为了魔窟,变成了鬼屋,也使人间没有了大爱,没有了天使,只有沙漠蔓延。

  希望我们的呐喊能够唤回他们的良知,让世间充满生机,也希望知识的甘霖多多降于大众,驱除愚昧和无知。反腐倡廉,警钟长鸣,在国家的严打严抓下,愿浩然之气长存,清正廉洁之风常在;愿白衣天使还是天使,不再被恶魔所迷。

  请医者们以一生为医而奋斗,而不是以医来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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