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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吃的的散文范文

时间: 超财2 散文

  民以食为天,那关于吃的散文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吃的散文篇,希望你们喜欢!

  关于吃的散文篇1:吃

  吃是一个与生命相伴始终的命题 ,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需看看季老回忆录里的一些小插曲。幼时的季羡林家境苦寒,连吃饱都是个大问题。主食都是以红(苦涩的高粱)为主。他二大爷家则较宽裕,吃黄的(棒子面)算是家常便饭。聪明的小羡林就会瞅准时机割上一大捆青草或高粱叶给二大爷家的老牛送过去,然后赖着不走蹭上一顿黄的。大奶奶家境则更好一些,小羡林一大早就会跑过去,甜甜地叫上一声:大奶奶!这时大奶奶就会不知从哪儿摸出一小块白的递给小羡林。__时期,季先生也难逃厄运。批斗、抄家、毒打、劳作搞得季先生又累又饿、疲惫不堪。一次抄小路的时候,季先生发现了遗弃在路旁的蒸笼,上面竟然还沾有馒头皮儿,不过已经长了花花绿绿的毛。饥饿难耐的季先生也顾不了许多,用手一点点抠下来送进嘴里。季老是我极其钦佩和尊敬的长者,心中不敢有一丝一毫的不敬,我不过是借老人家的经历来印证一下吃的欲望有多强烈、饥饿有多可怕,二来也为我写作此文壮壮胆而已。

  我出生的七十年代物质非常匮乏,一日三餐如何果腹是个令人挠头的问题,农村更是如此。父母老来得子,加上幼时体弱多病,自是对我关爱有加。那时一家人都是清汤寡水,只有我开了一点小灶,父母用树叶或菜叶把和好的一小块(玉米或小麦)面团包好,放在灶堂里用碳灰烤熟。至于味道如何已不得而知了,只是稍大一些后听家人提起过。

  几位姐姐也挺疼爱我,连有好吃的野果都忘不了我。可有一次吃桑葚就出了大问题,也许吃得太多,也许桑葚不适合我,反正就是不消化。我整日哭闹,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好。父母为此找了好多医生,可愣是治不了,我日渐消瘦,最后除了小肚皮都没人形了,弄得父母都灰了心。就在他们绝望无助的时候,碰到了一个赤脚医生。他介绍了一个方子让父母试试。得,死马当成活马医,试试吧!没成想一副药就管用了,我从死亡线上被拽了回来,父母喜极而泣。

  感谢天,感谢地,伟大的改革开始了,吃饱的问题很快得以解决,但吃肉依然是很珍稀的事儿,要么逢年过节(当然得是重要节日,比如端午、中秋),要么婚丧嫁娶才有机会打牙祭。每到这个时候,大人小孩都会让嘴和胃超水平工作,把长时间的亏欠补回来。然而总有一些人的肠胃不堪重负, 弄得老打臭嗝儿不说,还上吐下泻。邻家有个小孩就因为一次劳累过度,害得他几月不思肉味。

  盛夏时节,一次在大伯家。刚出锅的包子呼呼冒着热气,带着麦香和甜蜜扑鼻而来。我抓了一个急不可待地咬了一口。好烫,这时小手一哆嗦,包子里的糖水顺势全倒在光光的胸脯上。吃得欲望顿时无影无踪,我当时一心一意做的事便是嗷嗷痛哭。母亲慌忙用手把我身上的糖水拂掉,一边用另一只手在我背上轻抚,并说了很多安慰的话。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才安静下来,好在身上没落下什么疤痕,但心里的印记却永远地刻下了。

  跟其他小朋友多日不知肉味不同,我的境况就好多了。父亲是个木匠,手艺在十里八村可是响得很。不时就有人请他去做家具或农具。那时的人们很纯朴、热情,总是极尽所能做出各种美食来犒劳客人和工匠。所以每到放学的时候,我总会去找父亲。美其名曰找,不过是想蹭一顿好饭罢了。父亲见到我总说一句:你怎么又来啦?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也不搭话,好在主人往往也没把我这个小屁孩儿搁在心上。有必要解释一下,那时的我压根儿不知道季老这个人和他的故事,所以自然没受到他的什么启发,爱找父亲的冲动纯属巧合而已。 借父亲的光,我的童年营养勉强算是跟上了,这也是当时我还不太瘦的原因。

  下面我要隆重介绍一下儿时我的最爱豆瓣肉,它至今仍雄据我味蕾榜的榜首。 。一块带皮的猪肉四四方方、半肥半廋,先把毛烙净,烙得皮儿也有些焦黄,然后洗净用刀纵横切割,但皮儿还相连。用川南的豆瓣(和郫县豆瓣的区别是不带油)抹匀,倒扣在碗里,在锅里加水用大火熏蒸。上桌时那金黄的油、酥黄的皮儿、嫩白的肥肉、酱红的廋肉,还有那星星点点的豆瓣、辣椒、青花椒和子姜,它们的香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实在让人馋涎预滴。吃一口绵软嫩滑、麻辣香咸,从嘴里滑入喉咙,再到五脏六腑,最后渗透全身。简直是神仙吃的美食,若能重新品尝不知是否还有当年的味道。

  上初中了,已知羞的我不再去找父亲了。那时镇上做学生餐的馆子不多,吃饭先得从家里带米去换成饭票,一斤米一斤票等重量兑换。至于菜嘛,5分钱一份,且翻来覆去都是烧豆腐或血旺,蔬菜极少,有也是包菜而已。想吃肉只有去镇政府的食堂,但得5毛钱一份,而我一周的菜钱才刚好5毛而已,所以无需考虑。不过每周还能剩下2毛,我还是有计划安排的。那时的瓜子一两刚好是2毛,周六放学后我就会称上一两,经常都是奶油味儿的那种,边走边吃,算是对一周的午餐有了点补偿。现在的我容易上火,早已与瓜子说拜拜了。初中的伙食与美毫不沾边,不过果腹而已。

  吃是一个宏大的命题,绝非区区几千字所能尽述。回忆些许过去,抖出糗事一大堆,让各位看官见笑了。不过我想表达的是,随着时代环境的改变,人们对吃的感受和心境也随着改变。从最初的吃不饱到吃得饱,再到吃得好,最后是吃得健康,吃的内涵在不断演变和丰富,吃的境界也逐步提升。快乐固然是吃的重要内容,一直未曾改变,但吃出健康才是根本,特别是在当下。

  关于吃的散文篇2:吃

  似乎我从小就是一个吃货,连嘴角也长了一颗好吃痣。

  张爱玲也爱吃,她曾说“中国人好吃,我觉得是值得骄傲的”,所以我就一直因为自己是个“好吃鬼”而偷偷地骄傲。

  艾青说,他是“吃了大堰河的奶而长大了的”,而我也是吃了农村的山长大的。

  吃山,家乡的山是个宝库。虽没有“三宝”,却犹如一个丰富的小卖部,里面藏了不少 好吃的。

  当整个山林都还笼罩在银装素裹之中时,就有一些调皮的小鬼,从地底下冒出了头,那就是冬笋同志。枪打出头鸟,所以可怜的冬笋君便成了我们餐桌上的一道菜,嫩嫩的冬笋炒肉是我的大爱。最好吃的是才长出来的小笋儿,白白的就像《西游记》里刚长大的人参娃娃一样,让人看了,谁都忍不住咬伤一口。真尝了一口,脆脆的有嚼味但又不老劲,好吃得不得了。除了新鲜吃,小笋儿还可以被晒干,做出笋干,等到腊月过年用来招待客人。把竹笋儿泡开之后,和排骨炖在一块儿,浓浓的汤里既有笋的鲜味,又有肉的嫩,在大晚上光是想想想都让我忍不住吞口水。再过几个月,我的另一大爱“蕨菜兄”也冒了出来。我们的五一劳动节,基本就是窜在各个山里,半天下来,脸被荆棘刺花了,衣服上被苍耳粘满了,但抱着满怀的蕨儿,什么也顾不上,满满都是丰收的喜悦。把蕨子泡上两三天,再与藠头,腊肉炒到一块,又是一道美味。

  乡下的小孩大多没有许多零花钱的,我们的零嘴也多来自山中。每年夏初,城里的草莓上市的时候,我们也天天往山里跑。我们从长满刺的野生莓树上小心翼翼地摘下一颗颗冒着红汁的小刺莓,一不小心就会被刺枝给划破皮。红滴滴的刺莓挂在树上放大了看可不像圣诞夜树上挂满了小灯笼吗。去得勤了,只觉得小刺莓熟得慢,偶尔有几天忘记了去“巡查”,看到地上都是焉落的刺莓,懊恼得不行。于是我们又想出了绝招,把还没熟透的莓摘回家,洗净了,放上糖做成罐头,更是有别样的滋味。夏天除了刺莓还有茶包,就是长在茶树上的白厚的叶子。越白越厚的茶包,就是越好吃的。春天茶树开出的白色的花朵儿,里面藏了许多的蜜,吮上一口,甜滋滋的。秋天茶树结出茶籽,晒干了可以打成茶油。到了秋天,是最热闹的季节。小山送走一批又一批客人,但它从未让客人们空手而归。这里面,最好吃的是野生栗子。剥开外面那层厚厚的刺壳,里面躺着两三粒栗子。虽然没有板栗那么大,却脆得很,咬上去“咯吱”一响,又不会坏了牙齿。更有许许多多的我叫不出名字的,不知道是花是叶,是果还是根的东西,我们吃着它们长大……

  家乡的吃我数不尽,在这里长大,我成了一个名符其实的“好吃鬼”,也算对得起我嘴角的痣了。张爱玲在《吃》一文的最后写到,“我很愿意在牛肉庄上找个事,坐在计算机前面专管收钱。那里是空气清新的精神疗养院。”而我,也正在怀念我的天然小卖部,怀念那些纯真的年华。

  关于吃的散文篇3:关于吃

  《知堂谈吃》是周作人谈吃文章的选编文集,另有《雅舍谈吃》相对照。我对此类书虽不是不喜,却总有些抗拒。就好像以“吃”为关键词在周的作品库里搜索,回车键一按,条目清清楚楚排列眼前,刊印出来,就是这书。主题明确,便于分类,可真读进去就会不耐烦,谈吃谈吃还是谈吃,就没一点别的花样?完全不给一丝柳暗花明的机会,再好的东西,也把人逼死了。所以相较《周作人散文类编》,我还是更喜欢他自编的集子,主题上没什么相干,只因写在同一年里,够了字数,于是出一本书是了。

  闲午翻此书,除开一整本都谈吃的压迫感外,还有一种挫折,因为书中所写吃食我大半都未曾吃过的缘故。光是点心,就分为干湿两类,单这干的一类,又有糖属和糕属,糖属中有松仁缠,核桃缠,牛皮糖,麻片糖,寸金糖,酥糖等,而糕属中又有松子糕,泥枣糕,蜜仁糖,百子糕,玉露霜、玉带糕,云片糕,当然还有芙蓉糕,月饼什么的,总之看得我眼花缭乱,却完全不知这名字所指实物到底长得什么样子,好不好吃。这还只是点心,其他主食菜肴在不同节气节日又有特殊吃法,可见中国真大,风俗真多。

  前几天和伽爷谈起丧礼,他家在湖北宜城,也算中国腹地,按说不大可能是什么少数遗族,然而人死后却一律的火葬,发丧时间之紧急,简直都有点近于无情:早上人刚断气,傍晚就已经埋到菜田里去了。这种奇怪的丧礼不奏乐,连孝服也从不穿的,吃完一顿饭便就此烟消云散。有一例子说他邻居出外打工,几年后回来上坟竟找不到先母墓地,一包草纸提去又原封不动的提了回来,原因是他们也从不立碑,时间一久,新坟旧坟挨挤一块简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真是奇怪。这是我的感想,他听了我的描述,人死后要设灵堂,要吹奏,要哭丧,目瞪口呆比我更为惊异,可见人务须多行,否则非坐井观天不可。这倒有点做人的启示意味,我原意不过是为了说明中国地大物博风俗迥异,为自己不曾吃过这许多东西而遗憾。

  然而,话说回来,不算地域差别,从时间上,我们现在的吃,比之从前是不是确实要简单无聊的多了?

  城中蜗居人,懒得弄饭,一天之早中晚便全仰赖街边的小店解决,不是西式快餐就是中式快餐,再就是粉和面,其余则没有一点别的办法了。除非泡面或者买两个面包,但这也不可以算作正餐。正餐我是一定要吃饭的,米饭。米饭要好吃,关键在米本身,而路边小店中的米会好到哪里去?没有混进小石子便可宣告合格,如果颜色不是发黄而是白亮亮的,则简直要谢天谢地,如果口感不是和稀泥一样的黏也不是干燥剂一样的粒粒脱水甚而咀嚼中有一股米饭质朴的清香,好吧,这是不可能的。至于菜,那只是炒熟了的菜,如果不是特别饿,面对这些胃口是不可能好的。

  家里烧菜可不管什么八大菜系,只要烧熟了就可以,并没有特别章法,却不知为什么就是好吃的不得了。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是马铃薯,大概因为不常吃的缘故。也没有什么特殊做法,无外是将马铃薯切开与肥瘦均匀的猪肉红烧而已。那马铃薯是自家地里种的,个头很小,乒乓球那么大,洗净从中间剖开就是,皮都不用刮。这样煮出来的马铃薯味道浓郁,不像酸辣土豆丝似的清炒总是太小家子气。和马铃薯一样处境的是腐竹,它也必须和肉一起烧来吃才可以显示出它的好,清炒芹菜大蒜什么的实在太委屈它了。

  现在爱吃的是鲫鱼。这鱼鲜,不腥,肉嫩而活,不像草鱼是死肉。怎么烧?这可容易,处理干净后下入油锅,煎炸至表面略黄捞出,下姜蒜炒香,鱼再入锅红烧,放干辣椒,按照我爸的方法似乎加一些辣椒酱效果更佳,然后酱油、盐、料酒,加水焖煮,水不宜过多,将没鱼身即可,汤汁收干前起锅,加葱花。我技术不行,鱼皮总没有完整过,样子也没有饭店里好看,味道却是实实在在,香鲜可口,一餐一条鱼我是没有问题的。说话这鱼虽不难烧,烧的好吃却还有一些条件,首先鱼的大小要掌握好,不宜过大,大则肉容易死,也不宜小,太小则尽是鱼骨而无肉,一条鱼在七八两重最好;其次一定要现杀,超过一小时味道就不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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