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古诗词 > 现代作家 > 迟子建 >

迟子建散文雪山与长夜

时间: 淑贤2 迟子建

  迟子建是一个独具特色的创作者,作品日益引起众多研究者的关注。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迟子建散文雪山与长夜和她其他的经典作品,希望大家喜欢。

  迟子建散文篇1:雪山的长夜

  午夜失眠,索性起床望窗外的风景。

  以往赏夜景,都不是在冬季。春夜,我曾望过被月光朗照得荧光闪闪的春水;夏夜,我望过一叠又一叠的青山在暗夜中呈现的黝蓝的剪影;秋夜,曾见过河岸的柳树在月光中被风吹得狂舞的姿态。只有冬季,我记不起在夜晚看过风景。也难怪,春夏秋三季,窗户能够打开,所以春夜望春水时,能听见鸟的鸣叫;夏夜看青山的剪影时,能闻到堤坝下盛开的野花的芳香;秋夜看风中的柳树时,发丝能直接感受到月光的爱抚,那月光仿佛要做我的一绺头发,从我的头顶倾泻而下,柔顺光亮极了。而到了寒风刺骨的冬季,窗口就像哑巴一样暮气沉沉地紧闭着嘴,窗外除了低沉的云气和白茫茫的雪之外,似乎就再没什么可看的了。

  雪山东侧的那簇灯火先自消失了。是凌晨一时许了,想必挖沙人已停止了夜战,歇息去了。而南侧的那簇灯火仍如白莲一样盛开着。我盯着那灯火,就像注视着挚爱的人的眼睛一样。以往归乡,我在小路上散步总是有爱人陪伴。夏季时,我走着走着要停下脚步,不是发现野果子了,就是被姹紫嫣红的野花给吸引住了。我采了野果,会立刻丢进嘴里。爱人笑我是个“野丫头”。有时蚊子闹得凶狂,我就顺手在路边折一根柳枝,用它驱赶蚊子。而折柳枝时,手指会弥漫着柳枝碧绿而清香的汁液。那时我觉得所有的风景都是那么优美、恬静,给人一种甜蜜、温馨的感觉。可自从爱人因车祸而永久地离开了我,我再望风景时,那种温暖和诗意的感觉已荡然无存。当我孤独一人走在小路上时,我是多么想问一问故乡的路啊:你为什么不动声色地化成了一条绳索,在我毫无知觉的时候扼住了他的咽喉?你为什么在我感觉最幸福的时候化成了一支毒剑,射中了我爱人的那颗年轻的心?青山不语,河水亦无言,大自然容颜依旧,只是我的心已苍凉如秋水。以往我是多么贪恋于窗外的好山好水,

  可我现在似乎连看风景的勇气都没有了。

  我很庆幸在这个失眠的冬夜里,又能坦然面对窗外的风景了。凌晨两点多,南侧雪山的灯火也消失了。三座雪山没有因为灯火的离去而黯淡,相反,它们在星光下显得更加的挺拔和光华。当你的眼睛适应了真正的黑暗后,你会发现黑暗本身也是一种明亮。仰望天上的星星,我觉得它们当中的哪一颗都可以做我身边的一盏永久的神灯。而先前还如花一样盛开的人间灯火,它们就像我爱人的那双眼睛一样,会在我为之无限陶醉时,不说告别,就抽身离去。雪山沐浴着灿烂的星光,焕发出一种孤寂之美。那隐隐发亮的一道道雪痕,就像它浅浅的笑影一样,温存可爱。凌晨四时许,星光稀疏了,而天却因为黎明将至呈现着一股深蓝的色调,雪山显得愈发得壮美了。我想我在望雪山的时候,它也在望我。我望雪山,能感受到它非凡的气势和独特的美;而它望我的房屋,是否只是一头牛的影子?而我只是落在这牛身上的一只飞蝇?

  我还记得1998年河水暴涨之时,每至黄昏,河岸都有浓浓的晚雾生成。有一天我站在窗前,望见爱人从小路上归家。他的身后是起伏的白雾,而他就像雾中的一棵柳树。那一瞬间,我有一股莫名的恐慌感,觉得这幻象一样的雾似乎把爱人也虚幻化了,他在雾中仿佛已不存在。现在想来,死亡就像上帝撒向人间的迷雾,它说来就来,说去就去。它能劫走爱人的身影,但它奈何不了这巍峨的雪山。有雪山在,我的目光仍然有可注视的地方,我的灵魂也依然有可依托的地方。

  我感谢这个失眠的长夜,它又给予了我看风景的勇气。凌晨的天空有如盛筵已散,星星悄然隐去了,天空只有一星一月遥遥相伴。那月半残着,但它姿态袅娜,就像跃出水面的一条金鱼。而那颗明亮的启明星,是上帝摆在我们头顶的黑夜尽头的最后一盏灯。即使它最后熄灭了,也是熄灭在光明中。

  迟子建散文篇2:听海的心

  十一年前,在爱尔兰的都柏林海湾,我遇见了一对特殊的看海人。

  那该是一对母子吧?

  一个胡子拉碴、衣衫不整的中年男人,扶着一个穿黑袍的老妪,从一辆破烂不堪的轿车上下来,缓缓走向海滩。中年男人弯着腰,耷拉着脑袋,步态疲沓;老妪则努力昂着头,将身体拔得直直的,缓缓而行,一副庄严的姿态。

  待他们走到近前,我发现老妪原来是盲人!

  海上波涛翻卷,鸥鸟盘旋,老妪看不到这样的景象,可她伫立海边,与海水咫尺之遥,双手抱拳,像个虔诚的教徒,祈祷似地望着大海。扶着她的男人,不时在她耳边低语着什么,她也不时回应着什么。

  从他们驾驶的汽车和衣着来看,他们是生活中穷苦的人。但大自然从来都不摈弃贫者,它会向所有爱它的人敞开怀抱。

  在我眼里,一个人的身体里埋藏着好几盏灯,照亮我们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们的眼睛、耳朵、鼻子、舌头和手,都是看不见的灯。眼睛是视觉之灯,耳朵是听觉之灯,鼻子是嗅觉之灯,舌头是味觉之灯,而手是触觉之灯。当一盏灯熄灭的时候,另外的灯将会变得异常明亮!站在海边的老妪,她的视觉之灯熄灭了,但依赖听觉,她依然能听到大海的呼吸;依赖嗅觉,她仍能闻到大海的气息;而她只要弯下腰来,掬一捧海滩的沙子,就能知道大海怎样淘洗了岁月,她的触觉之灯也依然是明媚的!

  我相信那个老妪感受到的大海,在那个静谧的午后,比我们所有人都要强烈,因为她有一颗沧桑的听海的心!

  看来世上没有什么事物,能够阻隔人与大自然最天然的亲近感。

  我热爱大自然,因为自童年起,它就像摇篮一样,与我紧紧相拥。

  在故乡的冬天,雪花靠着寒流,一开就是一冬!雪花落在树上,树就成了花树了;雪花落在林地上,红脑门的山雀就充当画师,在雪地留下妖娆的图画了; 而雪花落在屋顶上,屋顶就戴上一顶白绒帽了!

  在大雪纷飞的时令,我们喜欢偎在火炉旁,听老人们讲神话故事。故事中的人,是人又是物;而故事中的物,是物又是人!在故事中,一个僧人走在夕阳里,突然就化做彩云了; 而一条明澈的溪水,是一颗幽怨的少女灵魂化成的。山川草木和人,生死转换,难解难分!听过这样的故事,我往往不敢睡觉,怕一觉醒来,自己成了一棵树,或是一条河。虽然树能招来美丽的鸟儿,河流里有色彩绚丽的鱼,但我更爱家人,更爱我家中院子的狗!

  当春风折断了雪花的翅膀,冰封了一冬的河流就开了!雪化了,这样的神话故事也就结束了。人们不必居于屋内,用故事打发长冬了。大家奔向森林,采集一切可食之物,野菜野果,木耳蘑菇,甚至花朵。一个在山里长大的孩子,在用脚翻阅大自然的日历时,认知了自然。我们知道采花时怎样避开马蜂的袭击,又不扫它的兴;知道去河岸采臭李子时,怎样用镰刀头敲击铁桶,会赶走贪吃的熊;知道在遭遇蛇时,怎样把它甩开;知道从山里归来时,万一身上被蜱虫附着,怎样用烧红的烟头把它们烫跑。

  我们在掌握这些知识的同时,也从山林里带回一些疑问。蚂蚁为什么喜欢暴雨前聚堆儿?猫头鹰的眼睛在夜晚为什么会发光?蜻蜓为什么紫白红黄都有?露珠为什么怕太阳?蓝铃花为什么喜欢开在路旁?因为听了太多的的神话故事,我们的问题也有另类的:吊在杨树枝条下的红蜘蛛,是不是谁死后幻化成的一颗心?被啄木鸟吃掉的虫子,会转世成一棵草吗?灵芝是月亮栽下的吗?人参是英俊少年化成的吗?那些满口脏话的人间混蛋,都是吃腐肉的乌鸦变成的吧?而所有的好心人,前世都是白桦树吧,因为这种树,多么像蜡烛啊!

  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去问大人,大人们答不出来的,就留待漫漫长冬时,他们讲故事时发挥了。他们会说,哦,你不是问灵芝是不是月亮栽的吗?告诉你吧,就是月亮干的!月亮种灵芝,本想给自己在人间镶块镜子,可是灵芝到了大地,见很多人为疾病所困,甘愿化成药材啦!我们渐渐知道,原来神话故事,是人编撰的呀。人的大脑多么的奇妙,它没有南瓜大,却比海天广阔!

  长大以后,当我从书本中学到了有关自然的知识后,知道自己童年起建立的那个世界,是非科学的,但我一点也不沮丧。因为那个神话世界,朴素天然,温暖人心!所以我写作以后,在描绘大自然时,常有拟人的笔法。

  大自然是我的另一颗心脏,当我的心在俗世感到疲惫时,它总会给我动力。

  热爱大自然的人,一定会记得雷切尔·卡森的名字,她的不朽之作《寂静的春天》,是这位伟大女性,满怀悲悯地敲给这个越来越物质化的世界的晚钟,她是环境保护的先驱者和实践者。她的《惊奇之心》,像一座魔法小屋,吸引你走进,不忍离去。雷切尔·卡森曾说,假使她对仙女有影响力,她希望上帝赐给每个孩子以惊奇之心,而且终其一生都无法摧毁,能够永远有效对抗以后岁月中的倦怠和幻灭,摆脱一切虚伪的表象,不至于远离我们内心的源泉。

  是啊,如果我们对大自然没有怀抱一颗“惊奇之心”,我们身体埋藏的“灯”,就不会闪亮,这世界就不会诞生那么多优秀的童话,我们在冬夜的炉火旁,也就没有听神话故事的美好时光了。其实对大自然的“惊奇之心”,不仅孩子应该有,成人也应该有,因为它能持久地生发心灵的彩虹,环绕我们黯淡的人生。

  雷切尔·卡森离开这个世界整整半个世纪了,但她的作品带来的潮汐,一直回荡在我们耳畔,让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看一眼头顶的月亮,让我们能够满怀柔情,把一颗清晨的露珠当花朵来看待。看到她用朴素纯净的文字勾勒的那片缅因州的海,我蓦然想起了在都柏林海湾相遇的那位看海的盲人老妪,这两个不同时空、不同地域的观海者,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在我心中,她们同样的清癯、内敛,同样的骄傲和高贵!

  雷切尔·卡森是大自然的修士,把芬芳采集,播撒世人。所以她的音容失明于这个世界了,但她作品的光辉,从未落入黑暗之中。

  我们在捧读她著作的时候,依然能够感受到,她那颗勃勃跳动的听海的心!

  迟子建散文篇3:不要做发疯的谦卑者

  读师专二年级时,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有位男生突然发疯了。他手执一根铁条,先是把三楼走廊的玻璃砸得稀里哗啦,然后他又跳到二楼,依然噼啪噼啪地用铁条砸走廊的玻璃。同学们从教室如惊弓之鸟般望风而逃,他像孙悟空提着无往而不胜的棒子一样神气活现地在整座楼里痛快淋漓地造反,所向披靡。我们站在楼外面,听着惊心动魄的玻璃的破碎声,紧张地盯着教学楼的大门。

  一旦他出来,我们就准备狂奔撤退。既然他疯了,没准也会把我们的脸当做玻璃顺路砸下去。校领导、老师和保卫处的干事一筹莫展,因为他手中有根杀伤力极强的铁条,所以没人敢进楼去制止他。他也就一路凯歌高奏地把所有的玻璃砸了个片甲不留,然后十分亢奋地英雄气十足地走出教学楼。他一出来,便被隐藏在门口的保卫干事给奋力擒住。

  原来他是数学系的一名男生,模样斯文,平时从不大声说话,学习很用功,逢人便露出谦卑的笑容。虽然我与他从未说过话,但偶然与他相遇时,也领略过他点头之后的谦卑一笑。他的突然发疯在校园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说是因为爱情,有人说是因为功课的压力,还有人说是对社会的不满,总之莫衷一是。我觉得若是因为爱情发疯还让人同情,如果因为功课的压力则太荒唐可笑了。

  因为我们那所师专随便你怎么混都会安然毕业,何必自讨苦吃呢。至于对社会的不满,我不知道他受过怎样的挫折,在我看来全世界没有哪个地方是真正的天堂和净土,对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抱有不满是正常的,但如果正义到使自己发疯,是否真的就能说明你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真理捍卫者?在我看来真理捍卫者首先应该是坚强者。

  那位同学被家长接走送入了疯人院。学校不得不运来一汽车玻璃,由玻璃匠把它们一一切割再安装上,足足镶了两天的时间。新玻璃给人一种水洗般的明亮感觉,走廊也为此豁然明朗了。我们在这走廊里说笑和眺望窗外的原野和小河,全然把这位发疯的同学给忘记了。只是到了快毕业的时候,突然又有人说起他,他不明真相的发疯又引起了大家的议论。人们都惋惜他,说他若是不发疯,也会像我们一样走上工作岗位了。

  凡是与他有过交往的同学都对他口碑极佳,认为他最大的优点便是谦卑,是个好人。他们共同强调“谦卑”的时候我的心头忽然一亮:没准是“谦卑” 使他发疯的呢。试想一个人整天都压抑着自己的好恶而在意别人的脸色,他的天性和本能必然要受到层层阻挠,早晚有一天他会承受不了这些而发疯。

  “谦卑”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里是这样注解的:谦虚,不自高自大(多用于晚辈对长辈)。

  我以为括号里的提示尤为重要。既然谦卑多用于晚辈对长辈,那么在同龄者的交往中表现“谦卑”是不是就不正常?谦卑过分让人感觉到夹着尾巴做人的低贱,同龄者之间更多的应该是坦诚相对地嬉笑怒骂。我想那男生发疯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他把可怕的谦卑广泛展览给了同龄人,他就仿佛把自己吊在半空中一样上不去也下不来,处境尴尬,久而久之他就灵魂崩溃了,所以他最后才会对待玻璃毫不谦卑地奋勇砸下去。

  谦卑其实是一种经过掩饰后出现的品格。它含有讨巧的意味。它是压制个性健康发展的隐形杀手。在现代生活中,由于错综复杂的人际交往和形形色色的利益之争,谦卑有时还成了保护自己的一种有效方式,那便是伪装谦卑、装孙子,从中获得好处。

  因为我们这个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华民族视谦卑为美德。看到一个人在你面前战战兢兢、低眉顺眼、小心翼翼、点头哈腰地与你交谈,总比看一个人居高临下、眉飞色舞、颐指气使甚至飞扬跋扈地与你交谈要舒服得多。所以假谦卑在社会上风头极健,大行其道,明知它是一种伪善,偏偏还是一唱百和。

  真正的谦卑是伤害自己(如我那位发疯的同学),因而令人同情;而伪装的谦卑则会伤害别人,它想做的事就是逼你发疯。这是我最近才深深感悟到的。

  不久前我到一处名声很大的旅游点参加某次会议。主办者在接待上确实周到热情,令人感动。无论是饮食还是住宿,都让人觉得很舒服。其中某位接待我们的人则更是满面谦卑,一会儿问住得好不好,一会儿又问吃得可不可口,这种无微不至的关心有时甚至让人有诚惶诚恐的感觉。

  这人与你讲任何话,都要先说一句“对不起”,那一瞬间你便会心慌意乱地以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然而这人对你说的无非是明天几点起床吃早餐,午后去哪一处景点等诸如此类的话。这就不免令人怪异,觉得这礼貌用语实在没有来由。我对毛笔字一向生怯,所以逢到签名时便忐忑不安,若是主人备有碳素软笔便可解除这份尴尬,偏偏有时只有毛笔横在砚台旁,看着文房四宝就像看到刑具一样使人顿生寒意,虚荣的我便常常提前离开热闹的签名场所,逃之夭夭,惟恐自己的字丢人现眼。

  有一天我便这样溜了,然而没想到总是满面谦卑的这人却找到我说,人家招待你们的人没什么恶意,只求你们这些名人签个字,是尊重你,怎么你却一脸的不屑一顾?我如临大敌地实情相告,然而无济于事。这人大概已经认定我是在耍“名人”的派头,真是冤枉!把我想成名人抬举了我不说,没有哪个赴会者会想着去得罪主人。于是我想,先前我所看到的谦卑只是杀气腾腾背后的一层假意温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当我后来在那个景点对某新闻单位的采访讲了几句真话,说这风景我并不陌生、不觉新奇之后,马上遭到了另外的谦卑者的攻击:口气真大呀,太自以为是了……

  那么他们需要我说什么呢?我终于明白了,是要把我也塑造成一个如他们一样的谦卑者,微笑着对着陈旧的风景无心无肺地抒情,对每一个接待者(不管其气质你如何不喜欢)都低三下四地拱手相谢,大概只有这样,我才是他们所认为的完善的人吧?

  可我不想成为那样的谦卑者,因为那种谦卑会令我发疯。我活得虽不灿烂,但很平实,既憧憬爱情又热爱文学,不想疯。而且,我相信一颗真正自由的灵魂会使我的激情和才情永不枯竭。只有这样,我才会对得起自己和上帝。

  
看过“迟子建散文”

24360